“喂!警察同志,我要报案!
有人把我车窗砸了,
还偷走了车里的东西!”
……
12月1日清晨,短短1个多小时,停放在灵山县城新光路、江南路的5辆小车车窗被砸,车内财物被洗劫一空,是谁那么胆大妄为?
案发后,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侦查工作。经对案发现场、周边进行大量走访以及调取相关监控进行分析追踪,民警发现系列砸车窗案均系同一人所为,遂串并案进行侦查,经过深入摸排,根据掌握的线索,民警发现一名叫廖某生(三海街道新大村委会人)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12月1日13时许,民警在县城江南路某网吧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廖某生抓获,此时距离受害者报案仅仅3小时。经审讯,廖某生对其多次施实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。
▲抓捕现场
据悉,廖某生系社会闲散人员,曾因盗窃被判刑入狱,2019年9月刑满释放后,一直在家无所事事,由于没有经济来源,便动起了砸车窗盗窃财物的歹念。12月1日6时许,廖某生来到县城新光路、江南路,物色好目标后,趁四下无人之际,砸坏车窗,爬进车内翻找财物,短短1个多小时内,就有5辆小车遭其毒手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廖某生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警方提醒:
1、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,尤其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轿车后备箱里,在离开车辆时要检查一下门窗是否关好锁紧。 2、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没有专人看管的居民小区,偏僻的小路边或银行、大卖场、餐饮场所周边,要尽可能选择专门的停车场地。
来源:灵山县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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