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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灵城街道中山、梓崇社区60岁以上老人的一封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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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7-16 16:58:2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北海
给灵城街道中山、梓崇社区60岁以上老人的一封信


根据灵山县灵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长者饭堂运营合同,我院开展“长者饭堂”试营工作,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我院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中午11::30-12:30为中山社区、梓崇社区60岁以上老人免费发放午餐,限50份,凭身份证每人领取一份,先到先得,领完为止。

二、试营结束后,中山社区、梓崇社区60岁以上就餐老年人标准(年龄计算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止,如: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人),可个人自付5元在“长者饭堂”享受每餐5元标准的午餐:每餐10元的标准。需送餐上门的老人,运营服务机构安排跑腿公司配送,配送费用由老人支付。

三、申请流程。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簿等)原件到“长者饭堂”运营机构申请助餐补贴资格。允许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或预约“长者饭堂”运营机构工作人员上门办理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,代办人须提供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簿等)原件。

第一条 “长者饭堂”运营机构接到申请后,现场对助餐补贴资格进行确认:

1.对符合助餐补贴条件的老年人,打印《钦州市“长者饭堂”助餐补贴受理告知书》(附件1)给老年人或其代办人确认,并提交申请信息给社区居委会。

2.对不符合条件的,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办人。

第二条 社区居委会接到“长者饭堂”运营机构提交的申请信息后,需认真对照申请条件,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定。

第三条 “长者饭堂”运营机构确认助餐补贴资格后,“长者饭堂”站点方可办理订餐缴费。订餐缴费接受现金缴费和手机扫码缴费两种方式。

第四条 凡享受助餐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因身份信息、联系电话、居住地址等存在错误或变动,需本人或代办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向“长者饭堂”运营机构提出申请,由“长者饭堂”运营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更正。

第五条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5个工作日内,社区居委会要对“长者饭堂”运营机构提供的助餐补贴对象进行复核,发现老年人户籍迁出钦州市市区的、居住地迁出试点覆盖范围的、亡故或失联的,要及时填写《钦州市“长者饭堂”助餐补贴停用人员名单》(附件2),提交给“长者饭堂”运营机构,由其注销助餐补贴资格及信息。
灵山荔海护理院


来源:灵山荔海护理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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